“concert”作为英语单词,主要含义为“音乐会”或“演奏会”,指由音乐家或乐队进行的公开音乐表演。其用法多样,既可作名词表示音乐会本身,也可在特定语境下作动词,但动词用法相对不常见且含义有所延伸。
“concert”作为名词时,主要表示一场音乐会或演奏会,是音乐家或乐队向公众展示其音乐才华和作品的场合。在英语中,我们常用以下表达来描述音乐会:
go to a concert:去看音乐会
attend a concert:参加音乐会
give a concert:举办音乐会
a concert hall:音乐厅(即举办音乐会的场所)
例如:
I'm going to a concert tonight.(我今晚要去看音乐会。)
She's attending a famous pianist's concert next week.(她下周要参加一位著名钢琴家的音乐会。)
The orchestra will give a concert in the city hall next month.(乐团下个月将在市政厅举办音乐会。)
虽然“concert”作为动词的用法相对不常见,但在某些特定语境下,它可以表示“协调一致”或“共同行动”的意思,不过这种用法较为生僻,且在日常英语中不常用。更常见的动词用法是与“concert”相关的短语动词,如“concert with”(与……协调一致),但通常“in concert with”更为常用,表示“与……合作”或“与……协调行动”。
然而,在直接描述与音乐会相关的动作时,我们更倾向于使用其他动词,如“perform”(表演)、“play”(演奏)等,而不是直接使用“concert”作为动词。
concert tour:音乐会巡演(指音乐家或乐队在不同城市举办的系列音乐会)
concert season:音乐会季(指一年中音乐会较为集中的时期)
concert pianist:音乐会钢琴家(指经常在音乐会上表演的钢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