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stle”主要有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作为名词时,意为“刚毛;猪鬃;刷毛”;作为动词时,有“(毛发)竖起;发怒;生气”等含义。其用法因词性而异,名词常作可数名词用于描述物体特征,动词则有及物和不及物两种用法,表达不同情境下主体的反应。
含义:指刚毛、猪鬃或刷毛,这些通常是较硬、较直的毛发状物体,常见于动物身体或刷子等工具上。
用法:作为可数名词,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宾语等。例如:
“The brush is full of soft bristles.”(这把刷子上全是柔软的刷毛。)在这个句子中,“bristles”作宾语,描述了刷子上刷毛的特征。
“The porcupine's bristles are very sharp.”(豪猪的刚毛非常尖锐。)这里“bristles”作主语,说明了豪猪刚毛的特点。
含义1:(毛发)竖起,通常用于描述动物或人在受到惊吓、生气等情绪刺激时,毛发或刚毛等竖起的状态。
及物用法:较少使用,但可表示“使(毛发等)竖起”,不过在日常表达中不常见。
不及物用法:更为常用,例如“The cat's fur bristled when it saw the dog.”(猫看到狗时,它的毛竖了起来。)此句中“bristled”描述了猫在特定情境下毛发竖起的自然反应。
含义2:发怒;生气,用于描述人因某些事情而情绪激动、产生愤怒的反应。
及物用法:同样较少使用。
不及物用法:例如“He bristled at the criticism.”(他对批评感到愤怒。)“bristled”在这里体现了“他”面对批评时的生气情绪,是不及物的用法,后面接了介词短语“at the criticism”说明生气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