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raction”是名词,意为“使人分心的事物;分心;干扰;娱乐消遣”。其用法较为灵活,既可作可数名词,也可作不可数名词,常见于描述分散注意力的事物、分心的状态或作为一种娱乐方式。
使人分心的事物:指那些能够让人注意力从原本的事情上转移开的东西。例如,手机上的各种应用程序和通知常常成为人们学习和工作时的“distraction”(使人分心的事物)。
分心;干扰:描述注意力被分散的状态或行为。比如,考试时周围同学的说话声可能造成“distraction”(分心、干扰),影响考生正常发挥。
娱乐消遣:有时也表示一种能让人暂时忘却烦恼、放松心情的活动或事物,不过这种用法相对较少。例如,阅读一本有趣的小说对他来说是一种“distraction”(娱乐消遣),能让他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
可数名词:当表示具体的、能让人分心的单个事物时,“distraction”是可数名词,复数形式为“distractions”。例如:
There are too many distractions in this room, such as the TV, the radio, and the people talking.(这个房间里干扰太多,比如电视、收音机,还有人们说话的声音。)这里“distractions”指多个具体的分散注意力的东西。
He tried to ignore the distractions and focus on his work.(他试图忽略那些干扰,专注于工作。)“distractions”同样指多个分散他注意力的因素。
不可数名词:当表示抽象的分心状态或整体概念时,“distraction”可作不可数名词。例如:
Distraction is a common problem for students during exams.(分心是学生在考试期间常见的问题。)这里“distraction”指的是分心这种抽象的状态,没有具体指多个分散注意力的事物,所以用不可数形式。
She needs to avoid distraction if she wants to finish the task on time.(如果她想按时完成任务,就需要避免分心。)“distraction”也是表示抽象的分心概念,作不可数名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