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olence”是一个名词,意思是“懒惰;懒散;无所事事”。其用法较为灵活,可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或定语,常与一些介词搭配使用来表达特定的语义关系。
“indolence”源于拉丁语“indolentia”,由“in -”(表示否定)和“dolere”(意为疼痛、悲伤,引申为努力、付出)组成,本义与缺乏努力、不付出相关,逐渐演变成现在表示“懒惰;懒散;无所事事”的意思。它强调一种长期的、习惯性的缺乏行动或不愿意付出精力的状态,与偶尔的懈怠或放松有所不同。
作主语
当“indolence”在句中作主语时,表示懒惰这种行为或状态本身。例如:
“Indolence is a major obstacle to success.”(懒惰是成功的一大障碍。)在这个句子中,“indolence”作为主语,阐述了懒惰与成功之间的关系,指出懒惰是阻碍成功的因素。
作宾语
“indolence”作宾语时,通常出现在及物动词之后,接受动词的动作。例如:
“He was accused of indolence by his boss.”(他被老板指责懒惰。)这里“indolence”是“accused of”(指责)这个动作的承受对象,说明他被指责的具体内容是懒惰。
作定语
“indolence”作定语时,用于修饰名词,说明该名词具有懒惰的特征。不过,这种用法相对较少见,且“indolence”本身是名词,作定语时一般要转化为形容词形式“indolent”(懒惰的;怠惰的)。例如:
“An indolent lifestyle can lead to health problems.”(一种懒惰的生活方式会导致健康问题。)这里用“indolent”修饰“lifestyle”(生活方式),表明这种生活方式的特征是懒惰的。
与介词搭配
“indolence”常与一些介词搭配使用,以表达更丰富的语义。
“in indolence”:表示“处于懒惰的状态”。例如:“He spent the whole afternoon in indolence.”(他整个下午都处于懒散的状态。)
“from indolence”:意思是“由于懒惰”。例如:“He failed the exam from indolence.”(他因为懒惰而考试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