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orary”是一个形容词,主要含义为“荣誉的;名誉的;无实权的”,常用于描述因个人成就、贡献等而获得的荣誉称号、职位或身份,不涉及实际职责或报酬。其常见用法包括修饰名词、构成复合词以及在特定语境中的搭配使用。
荣誉的;名誉的:指因个人的杰出成就、贡献或特殊地位而获得的荣誉称号、职位或身份,这种称号或职位通常不附带实际的职责或报酬,仅代表一种认可和尊重。
无实权的:在描述某些职位或头衔时,表示这些职位或头衔虽然具有较高的地位,但并不拥有实际的决策权或管理权。
1、 修饰名词
“honorary”常用于修饰名词,表示该名词所代表的事物是荣誉性的。例如:
“an honorary degree”(荣誉学位),指因个人在学术、文化或其他领域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学位,不需要完成正常的课程学习或考试。
“an honorary member”(名誉会员),指因对组织或团体有特殊贡献而被授予的会员身份,通常不享有正式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an honorary title”(荣誉称号),如“honorary citizen”(荣誉市民),是对个人在当地社会或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种表彰。
2、 构成复合词
“honorary”还可以与其他词构成复合词,以更具体地描述某种荣誉性的身份或职位。例如:
“honorary president”(名誉主席),指在组织或团体中担任象征性领导职务的人,不参与实际的管理工作。
“honorary consul”(名誉领事),指由本国政府任命,在外国执行一定领事职务,但不享受领事待遇的人员。
3、 在特定语境中的搭配使用
在一些正式场合或文件中,“honorary”常与特定的名词搭配使用,以表达特定的含义。例如:
“honorary award”(荣誉奖),用于表彰在某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但未获得常规奖项的个人或团体。
“honorary service”(荣誉服务),指个人出于自愿或荣誉感而提供的无偿服务,如“honorary volunteer”(荣誉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