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tament”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遗嘱;遗愿”,二是“证明;证据;典范”。在用法上,它既可以用作可数名词,表示具体的遗嘱文件或证明的事物,也可在一些固定表达中体现其特定含义。
遗嘱;遗愿:这是“testament”较为常见且正式的含义。在法律和日常语境中,当提及某人去世后留下的关于财产分配、个人意愿等书面文件时,就可以用这个词。例如,一个人在生前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好关于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分配的文件,就是一份“testament”。
证明;证据;典范:这个含义相对抽象一些,常用于表达某种事物是另一个事物的有力证明或典型范例。比如,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可以成为某个时代文化特征的“testament”,即它是该时代文化特征的证明或典范。
作为可数名词,表示“遗嘱;遗愿”
通常以单数形式出现,前面可加不定冠词“a”或定冠词“the”。例如:“He left a testament stating that all his property should go to his son.”(他留下了一份遗嘱,声明他所有的财产都应该归他儿子所有。)这里“a testament”指一份具体的遗嘱文件。
在一些固定表达中,如“last will and testament”,意思是“最后的遗嘱”,强调这是死者生前所立的最终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例如:“Her last will and testament was read out in court.”(她在法庭上宣读了她的最后遗嘱。)
作为可数名词,表示“证明;证据;典范”
同样以单数形式为主,可根据语境决定是否加冠词。例如:“The ancient ruins are a testament to the greatness of that civilization.”(这些古老的废墟是那个文明伟大的证明。)这里“a testament”表示证明的事物。
在一些表达中,它也可以和介词“to”搭配使用,强调与后面内容的关系。例如:“His success in business is a testament to his hard work and determination.”(他在商业上的成功是他努力工作和决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