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ense”有名词和动词两种词性。作为名词时,意为“香;熏香;奉承话”;作为动词时,意为“激怒;使愤怒”。其用法根据词性不同而有所区别,名词可作主语、宾语等,动词可作谓语,且有不同时态变化。
含义:
“incense”作名词时,最常见的是指用于宗教仪式、冥想或营造特定氛围的“香;熏香”,通常是燃烧后散发出香气的物质,可能由各种天然或合成材料制成。例如,在佛教寺庙中,僧侣们常常会点燃“incense”,以营造宁静、神圣的氛围。
在一些非正式或文学性的表达中,“incense”还可以表示“奉承话;阿谀之词”,不过这种用法相对较少见。
用法:
在句子中可作主语、宾语等。例如:
作主语:The incense filled the room with a pleasant aroma.(熏香让房间里充满了宜人的香气。)
作宾语:She lit a stick of incense to calm her mind.(她点燃了一根香来平静自己的心情。)
含义:
“incense”作动词时,意为“激怒;使愤怒”,强调通过某种行为或言语使某人产生强烈的愤怒情绪。例如,他的无礼行为完全“incensed”了她(他的无礼行为彻底激怒了她)。
用法:
在句子中通常作谓语,且有多种时态变化。例如:
一般现在时:His rude remarks incense me.(他无礼的话语让我很生气。)
一般过去时:The unfair treatment incensed the workers.(不公平的待遇激怒了工人们。)
现在进行时:The constant criticism is incensing her.(不断的批评正在激怒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