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dent”作为形容词,主要意思是“刺耳的;尖锐的;咄咄逼人的”,可用于描述声音、态度或言论等,带有明显的负面色彩,强调令人不悦、具有攻击性或过于强烈的特点。其常见用法为作定语或表语修饰名词或主语。
刺耳的(声音):当“strident”用来形容声音时,它指的是声音非常尖锐、响亮且令人不快,就像尖锐的金属摩擦声或者高音喇叭发出的过于刺耳的声音。例如,“The strident sound of the alarm clock woke me up abruptly.(闹钟刺耳的声音突然把我吵醒了。)” 这里描述闹钟的声音尖锐、不和谐,让人产生不适感。
尖锐的(态度、言论等):除了声音,“strident”还可以形容人的态度、言论等过于强硬、激烈,带有攻击性,可能会引起他人的反感。比如,“The politician's strident remarks on the issue sparked a lot of controversy.(这位政治家对这个问题的尖锐言论引发了很多争议。)” 说明政治家的言论非常激烈、具有攻击性,从而引发了争议。
作定语:“strident”常放在名词前面作定语,修饰该名词,说明其具有“刺耳的”“尖锐的”等特征。例如,“a strident whistle(一声刺耳的口哨声)”,“strident criticism(尖锐的批评)” 。在“a strident whistle”中,“strident”修饰“whistle”,表明口哨声的特点是刺耳的;在“strident criticism”里,“strident”修饰“criticism”,说明批评的语气或内容是尖锐的。
作表语:它也可以放在系动词后面作表语,用来描述主语的特征或状态。例如,“Her voice became strident when she was angry.(她生气的时候声音变得尖锐起来。)” 这里“strident”用来描述主语“her voice”在生气时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