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ress”是一个名词,意思是“胁迫;威逼”,通常用于法律语境,指在他人威胁或强迫下做出的行为。其用法主要是在句中作主语、宾语等,描述因受到胁迫而产生的状况或行为。
“duress”源自拉丁语“durus”(意为“硬的、严厉的”),在现代英语中主要表示通过威胁、暴力或其他强制手段迫使某人做某事,使该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行动。例如,一个人在持枪歹徒的威胁下交出钱财,就可以说这个人是在“duress”(胁迫)下交出钱财的。
作主语:在句子中,“duress”可以充当主语,描述一种胁迫的行为或状态。
例句:Duress is not a valid defense in all legal cases.(在所有法律案件中,胁迫并非总是有效的辩护理由。)
解析:此句中“duress”作为主语,表明“胁迫”这一行为或状态,句子表达在法律案件里,胁迫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都成为有效的辩护依据。
作宾语:“duress”也可作宾语,通常出现在动词之后,表示受到胁迫这一对象。
例句:He admitted to the crime under duress.(他在胁迫下承认了罪行。)
解析:“under duress”是一个固定短语,表示“在胁迫下”,这里“duress”作介词“under”的宾语,说明他承认罪行这一行为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发生的。
用于法律术语:在法律领域,“duress”经常出现在一些专业术语中,如“duress contract”(胁迫合同),指一方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无效或可撤销;“duress of goods”(货物胁迫),指通过扣留货物等方式迫使对方履行义务的行为。
“under duress”:如前面提到的例子,表示在胁迫之下。
“act under duress”:在胁迫下行动,强调行动是受到胁迫因素影响的。
“claim duress”:声称受到胁迫,通常在法律程序中用于为自己因胁迫而做出的行为进行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