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licate”主要用作名词和形容词,名词时意为“一式三份;三份相同的文件或物品”;形容词时意为“一式三份的;三重的”。其用法包括作为可数名词(复数形式为triplicates)和形容词,在正式或商务语境中较为常见。
含义:当“triplicate”用作名词时,它指的是“一式三份”或“三份相同的文件或物品”。这意味着有三份完全相同的副本,通常用于需要保留多份记录或进行多次提交的场合。
复数形式:“triplicate”作为名词时,其复数形式为“triplicates”。
例句:
Please make a triplicate of this contract for our records.(请为我们的记录制作这份合同的一式三份。)
The report was submitted in triplicate.(报告以一式三份的形式提交。)
含义:当“triplicate”用作形容词时,它描述的是“一式三份的”或“三重的”特性。这通常用于描述有三份相同或相似部分的事物。
例句:
We need a triplicate form for this application.(这个申请需要一份一式三份的表格。)
The experiment was conducted in triplicate to ensure accuracy.(为了确保准确性,实验进行了三次重复。)
正式语境:“triplicate”在正式或商务语境中较为常见,因为它涉及到需要保留多份记录或进行多次提交的正式程序。
替代词:在日常英语中,人们可能更倾向于使用“three copies”或“in three parts”等表达方式,而不是“triplicate”。但在需要精确表达一式三份的场合,“triplicate”仍然是更准确的选择。
搭配:“triplicate”通常与“form”、“copy”、“set”等名词搭配使用,以描述需要制作多份的文件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