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orous”是一个形容词,意思是“有气味的;散发臭气的”,常用于描述具有某种气味(可能好闻也可能难闻)的事物,在句中可作定语或表语,其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遵循一般规则。
“odorous”源自拉丁语“odorosus”,核心含义为“有气味的”。它可以描述各种具有气味特征的对象,不过在日常语境中,较多用于指散发不好闻气味的事物,但严格来说,它本身并不带有绝对的好闻或难闻的倾向,只是表明存在气味这一属性。例如,某些化学物质可能具有“odorous”的特征,但这种气味不一定是令人厌恶的;而一些腐烂的食物发出“odorous”的气味,则通常是难闻的。
作定语:放在名词之前,修饰名词,说明该名词具有气味这一特征。
例如:The odorous flowers filled the garden with a strong scent.(这些有气味的花把花园里弄得满是浓烈的气味。)在这个句子中,“odorous”修饰“flowers”,表明这些花有气味。
再如:The odorous chemicals in the lab needed to be handled with great care.(实验室里那些有气味的化学物质需要格外小心地处理。)这里“odorous”修饰“chemicals”,指出化学物质具有气味。
作表语:跟在系动词(如be, seem, feel等)之后,对主语的特征进行描述。
例如:The trash can is odorous.(这个垃圾桶有气味。)“odorous”在这里作表语,描述“trash can”(垃圾桶)的状态。
又如:The food seems odorous; maybe it has gone bad.(这食物似乎有气味;也许它已经变质了。)“odorous”作表语,说明“food”(食物)的情况。
“odorous”的比较级是“more odorous”,最高级是“most odorous”。例如:
This new perfume is more odorous than the old one.(这款新香水比旧款气味更浓。)
Among all the flowers in the garden, the rose is the most odorous.(在花园里所有的花中,玫瑰是最有气味的。 )不过在实际使用中,比较级和最高级形式相对较少用,一般直接用原级描述事物的气味特征。